多名受伤骑行者向法院起诉享骑

摘要:赔偿迟迟不兑现 出了事故维权难

IT时报见习记者   李丹琦

在《IT时报》上期所做的《享骑,享受骑行还是用生命骑行?》报道中,反映了因为刹车失灵、车座掉落、把手脱落等等享骑电单车故障导致用户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而记者在街头随机抽查了数十辆享骑电单车,发现五成电单车在骑行时刹车不灵。

本周,数位受伤骑行者又向《IT时报》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原本说好赔8000元,后来又说赔5000元。7个多月了,说好要赔偿的医药费我是一分都没见着。”其中一位享骑电单车用户说道,他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另一位骑行者则因为刹车失灵导致10级伤残,因为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这位用户也已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多名用户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2018年1月28日,汪涛在使用享骑电单车的过程中,因为坐垫突然掉落致使汪涛摔倒在地,除身上各处有不同程度的摔伤之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戒指也当场摔坏,损失惨重。

在事故现场,汪涛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处理。在向享骑递交了事故证明和验伤报告后,经双方口头协商,享骑提出支付其8000元赔偿金。一段时间之后,当汪涛向享骑索要赔偿金时,事故专员却表示因“赔偿金太高”需要减少赔偿。“当初享骑自己提出来的要赔我8000元,后来不仅没有赔,反而减少了3000元,7个多月了,说好要赔偿的医药费我是一分都没见着。”在此期间,汪涛曾多次与享骑的事故专员进行联系,但都因联系不畅未见结果。

“电脑摔坏之后原先保存的重要资料全没了,为了这些资料我连续加了一个多月的班。电脑也是在国外买的,国内不给赔偿,”汪涛向记者表示:“享骑方的态度让我很生气。我之所以继续跟他们交涉,说实话我不是为了钱,我只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9月7日,汪涛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跟汪涛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林飞。2017年10月28日,林飞驾驶享骑电单车时,因电单车电把手失灵,刹车不及摔倒在地致使右侧股骨颈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为10级伤残。享骑方在得知此事之后起初表示“只愿意赔偿医药费”,在林飞做完手术之后,享骑方以“公司法人更改,新老板不愿意赔偿高额的赔偿金”为由,一直未支付林飞相应的费用。因为受伤,林飞失去了工作,继而也停交了医疗保险。林飞向《IT时报》记者表示:“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如果不算吃喝不算拐杖,光医药费我至少花了5万元。”期间,林飞的妻子将此事披露在微博上,却被享骑方以“博主掐头去尾,刻意捏造事实,我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在微博上进行回复。林飞表示,享骑在看到妻子发表的微博之后还打来电话并以要追究法律责任进行威胁。林飞告诉记者,他已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享骑方面称“不予回应”

针对用户所反映的情况,《IT时报》记者联系了享骑公司。但是,享骑公司公关人员表示,“不予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享骑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享骑出行)成立于2015年。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一年多的时间里,上海享骑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司达十数家,除少数投资占比51%之外,其余均占比100%。

据媒体报道显示,享骑已经覆盖到了上海、南京、合肥、武汉、南京等9座城市,已拥有800多万注册用户,日均为80万人次提供中短途出行服务。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显示的消息,安徽享骑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另外,浙江享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律师说法

车辆质量引发问题

用户有权要求赔偿

林飞此前曾向《IT时报》记者表示,享骑曾以“公司法人更改,新老板不愿意赔偿高额的赔偿金”为由,一直未支付其相应的费用。对此,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明表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责任的承担,如公司的责任已经确定,无论其更换谁作为法定代表人,也不影响公司主体法人地位。”

吴明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对事故原因及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问题进行过错认定及事故责任认定。若车辆故障问题前期难以发现,用户在骑行中发生了因车辆故障导致的损害,平台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吴明律师表示,用户享有的主张权利需要看用户主张何种法律关系确定: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则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果是租赁合同关系,则享有要求其交付合格车辆的义务。但无论基于何种关系,在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的情形下,均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在协商无果情形下,只有经过法院的审理,等待法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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